問題詳情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民92)第17條:本法第二十六條所定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支援服務,其服務內容應於開學後
(A)二週
(B)一個月
(C)三個月
(D)三週 內告知特殊教育學生家長。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04061
統計:A(119),B(65),C(0),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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