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對乙有新臺幣 800 萬元債權,經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獲勝訴判決確定對乙之 A 土地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漏未先囑託地政事務所為查封登記,即先依債權人之聲請至土地現場查封,乙於現場獲知土地遭查封後,立即趁地政事務所還未為查封登記之前即出售該地予丙並辦竣移轉所有權登記,請問:
(一)乙、丙間所為所有權之移轉登記之效力為何?(13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661
統計:A(44),B(575),C(99),D(223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罷免案之提出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