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承攬人工作環境危害因素,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幾條之規定?
(A) 第五條第二項。
(B) 第十八條第一項。
(C) 第二十六條第一項。
(D) 第二十七條第一項。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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