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北京A区的甲公司与上海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遂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的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由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由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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