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4 盛行於日本、歐洲的開放式建築為 1968 年由荷蘭學者 John Habraken 所提出來的概念。他主張把住宅依據生命週期特性,區分為支架體(Support)與填充體(Infill)。前者主要為結構體、幹管等建 築物的骨幹,為不可動的部分;後者則是可依使用者居住與維護的需求有所變更,故採用可彈性調 整的建築組件或設備。若臺灣某一建商想依據「開放式」的原理來推集合住宅建案,則下列何種空 間處理的構法,不符合開放式建築其「可彈性調整且易於維護」的精神?
(A)明管明線、當層檢修,且設置足夠面積的管道維修空間與較大面積的檢修門
(B)整體衛浴搭配結構體(樓板)的降板,讓污水管線於當層,而非經過下層排入幹管
(C)高架地板下與天花板上,配設可撓式配管,讓管線有足夠空間配設與維護
(D)為了達到隔間的可動化與輕量化,住戶內的所有隔間以骨架封板灌漿牆或是以 ALC 磚牆來組立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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