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以下哪份釋憲聲請書,最符合法定程序要件而有可能為大法官受理為憲法解釋?
(A)100位立委署名擔任共同聲請人,聲請大法官解釋現行集會遊行法第4條(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違反憲法第11條及第14條
(B)自然人甲遭最高法院派處死刑確定,聲請大法官解釋,以其未經選任辯護人,又無公設辯護人代為辯護,法院審判程序違反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同時並聲請大法官援引釋字第599號解釋(該解釋命內政部暫停適用戶籍法按指紋始得申請國民身分證之規定)為例,准予暫時處分,命法務部暫時停止執行該項最高法院死刑確定判決
(C)自然人乙遭最高法院民事判決敗訴確定,以該案最高法院所引用之最高法院判例為違憲,聲請大法官解釋,為其聲請書中並未列載釋憲聲請之相對人
(D)丙公司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該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於適用某法條時,援用憲法為合憲性解釋,丙公司主張憲法解釋應由司法院大法官為之,最高行政法院擅就法律為合憲性解釋,不符立法者原意,係屬審判機關違反權力分立之憲法規範,聲請大法官為憲法解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622
統計:A(387),B(313),C(573),D(30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制調解之事件、訴訟代理人、高地院庭長調任要點違憲?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