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A 向甲借款 3 萬元,並交甲一張已簽章未填金額的本票。後因甲要求 A 還款未果,乃於本票中自行填寫 10 萬元,並持此本票向 A 索還 10 萬元,但 A 未為給付。經 A 舉發,法院認定甲有偽造有價證券之罪行,並欲為沒收之宣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判決主文應宣告沒收 7 萬元。因此一部分之金額方屬偽造範圍
(B)判決主文應宣告沒收 10 萬元。蓋偽造有價證券係屬全數之偽造
(C)判決主文應宣告沒收本票。蓋其乃偽造行為之標的
(D)判決主文應宣告沒收 10 萬元,發還 3 萬元。蓋偽造之全數應扣除正當之欠款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13402
統計:A(6),B(17),C(119),D(2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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