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岳旻若因興趣而加入翔鈞成立的「友善校園」社團,岳旻加入社團的行為應屬我國《憲法》所保障的哪項基本權利? 
(A)言論自由 
(B)集會自由 
(C)信仰自由 
(D)結社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1),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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