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持有期貨信託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其股權計算包括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所稱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指具備下列何種要件?
(A)間接提供資金與他人購買股票
(B)對該他人之股票具有管理、使用或處分之權益
(C)對他人所持有股票之利益或損失全部或部分歸屬於本人
(D)選項A、B、C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6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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