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本案系爭商標係由左方為「日日旺」、右方為「弭泰廊」之二排並列中文文字所組成,指定使用於軟糖、米果。據爭商標則由左上方為「金明弘」文字、右下方為「日日旺」之左高右低二排中文文字所組成,指定使用於脫水果蔬、糖漬果蔬等商品。經整體觀察後,系爭商標與據以核駁商標二排中文文字有左右二排並列或左高右低排列之不同,系爭商標圖樣之文字「弭泰廊」係置於右方,「日日旺」置於左方,而據以核駁商標圖樣之文字「金明弘」則係置於左方,「日日旺」置於右方之差異。試問:本案系爭商標與據爭商標兩者是否構成混淆誤認之虞?請詳加論述之。(3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1192
統計:A(31),B(890),C(199),D(3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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