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在談及居住正義時,有學者指出:「目前有三件事情是比須趕緊做的,第一是社會住宅,第二是稅務改革,例如屯房稅、實價登錄規定,第三是落實。目前在第一、二點都只是開頭而已,最欠缺的一小步就是落實。如果政府再不做好這一小步,30年後的今天,民眾可能得再做同樣的抱怨。」根據學者所述判斷,下列何者是決定居住正義能否實現的關鍵因素?
(A)個人的努力
(B)行政部門確實規劃與執行政策
(C)民間團體採取實際行動
(D)民間團體的監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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