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汽車有下列何者情形,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A)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B)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
(C)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D)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41),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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