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下列何者不是股份有限公司之解散事由?
(A)公司所經營事業已成就或不能成就
(B)股東會為解散之決議
(C)公司轉投資逾越公司章程之規定
(D)與他公司合併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