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有關調解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調解經當事人合意而成立;當事人不能合意者,調解不成立
(B)調解過程中,調解委員得依職權以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義提出書面調解建議
(C)履約爭議之調解,當事人不能合意但已甚接近者,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應斟酌一切情形,並徵詢調解委員之意見,求兩造利益之平衡,於不違反兩造當事人之主要意思範圍內,以職權提出調解方案
(D)當事人或參加調解之利害關係人對於職權提出調解方案,得於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內,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異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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