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甲公司持有關聯企業乙公司 40%普通股。甲公司以公允價值$400,000 處分 50%對乙公司投資但仍持續對乙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若處分前甲公司對乙公司投資之帳面金額為$480,000,關於出售對乙公司投資,甲公司應認列之處分利益為(不考慮所得稅影響):
(A)$0
(B)$160,000
(C)$240,000
(D)$320,000
23 承上題,若甲公司係以公允價值$600,000 處分 75%對乙公司持股並將剩餘持股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關於出售對乙公司投資,甲公司應認列之處分利益為(不考慮所得稅影響):
(A)$0
(B)$160,000
(C)$240,000
(D)$320,000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130435
統計:A(8),B(3),C(8),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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