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餽贈之禮物,其價值在新臺幣:
(A)300元。
(B)500元。
(C)1000元。
(D)2000元以下,如不接受反不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者,得予接受。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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