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綜合所得稅的個人對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之捐贈,捐贈金額之限額為若干?
(A)指定用途者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50%內可列舉扣除
(B)指定用途者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內可列舉扣除
(C)未指定用途者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內可列舉扣除
(D)未指定用途者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50%內可列舉扣除。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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