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汽車行駛有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使不能辨認其牌號者,處汽車所有人多少罰鍰?
(A)1,200~2,400 元
(B)2,400~4,800 元
(C)6,000~12,000 元
(D)9,000~18,000 元。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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