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A 股份有限公司係一以經營郵購為業之公司,由於必須經常印製大量的型錄,故 A公司本身亦成立一專責之印刷部門,印刷部門除處理公司自身之印刷需求外,亦經常接受其他公司之委託,對外經營印刷之業務。經歷數年,此一印刷部門對外承接之業務量亦頗為可觀。A 公司便有意將此一部門分割,獨立新設成立一家 B 印刷公司。A 公司便向股東發出股東會召集通知,並詳載公司分割之事由,甲股東持有 A公司百分之五之股份,得悉 A 公司欲將賺錢之印刷部門分割後,極為反對。請問:
⑴在公司法上是否允許 A 股份有限公司將該部門分割,另行設立一家 B 印刷有限公司?(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1863
統計:A(203),B(32),C(1),D(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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