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⑵先申請案 X 申請日為民國 100 年 3 月 10 日,說明書所記載的發明為 A、B。後申請案 Y 申請日為民國 100 年 11 月 16 日,發明說明及申請專利範圍所記載的發明為 A、C。試問,當後申請案 Y 據先申請案 X 之發明主張國內優先權時,申請日分別介於先申請案 X 及後申請案 Y 之間的申請案甲、乙、丙(如圖示內容),可否准予專利?並請說明其理由。(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1745
統計:A(230),B(1723),C(91),D(80),E(0) #
個人:尚未作答 書單: out of the question & out of question 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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