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阿信與小宇因生意往來簽訂契約,若是其中一方未履行契約,依照《民法》的規定,另一方應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A)得解除契約,依損失要求賠償
(B)不得主張解除契約,但可依損失要求賠償
(C)得解除契約,但不可要求損害賠償
(D)得解除契約,無損失仍可要求賠償。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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