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老李久病在床,欲用遺囑的方式處分遺產,他名下有財產2400萬元與房貸1200萬元,以及媽媽、老婆與一對兒女,若老李還想把部分遺產捐給慈善基金會,請問以我國繼承原則來判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媽媽的應繼分為200萬元 
(B)老婆的應繼分為600萬元 
(C)兒女的應繼分共為800萬元 
(D)老李最多可捐給慈善基金會400萬元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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