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甲登山時遭無主野狗猛烈攻擊,徒手反抗無功,A 正好經過該地,甲為了自保,迫不得已,便不顧 A 之反對,逕自將 A 手中的名貴枴杖搶來防衛,將野狗擊退,但也打斷了 A 的枴杖。甲不成立毀損罪之理由為:
(A)甲可主張正當防衛
(B)甲可主張緊急避難
(C)甲可主張不具可罰之違法性
(D)甲可主張推測之承諾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1139
統計:A(829),B(8942),C(129),D(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刑法毀損屍體之規定、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正當防衛 vs.緊急避難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