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某甲為銷售電機之公司,因認某乙公司屢藉網路等新聞媒體,陳述並散布不實報導,誣指某甲侵害他人專利權情事,足以損害某甲營業信譽,嚴重妨礙公平競爭及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22條及第24條規定,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案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結果,以本案依現有事證,尚難認某乙有違公平交易法情事,乃函文某甲其檢舉不成立。甲循序提起撤銷訴訟,請問行政法院應如何處理?
(A)檢舉不成立之函文屬行政處分,行政法院應命原告變更訴訟為一般給付訴訟
(B)檢舉不成立之函文非屬行政處分,行政法院得以不合法裁定駁回其訴
(C)檢(舉不成立之函文非屬行政處分,行政法院應續行撤銷訴訟
(D)檢舉不成立之函文屬行政處分,惟原告不具訴訟權能,行政法院應以不合法裁定駁回其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3821
統計:A(603),B(3014),C(275),D(58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行為、行政訴訟採三級二審制、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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