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各類郵件,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無法投遞時,應:
(A)由郵政機關逕予公告招領
(B)改投遞警察機關處理
(C)退還寄件人
(D)退還運送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8133
統計:A(174),B(3),C(1022),D(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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