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下列何種情形應課徵贈與稅?
(A)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贈與給配偶,繼續作農業使用,現值共 3,000 萬元
(B)甲現年 16 歲,購置房地一筆,總金額 1,500 萬元,但未提出該款項屬甲所有之證明
(C)支付在日本留學的女兒生活費及學費 200 萬元(新臺幣)
(D)捐贈給花蓮縣政府現金 300 萬元,以供救濟震災之用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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