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甲男、乙女於民國(下同)96 年 3 月結婚,甲、乙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男於 95 年 5 月向丙借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乙於 96 年 5 月向銀行貸款 50 萬元以購置汽車一輛,登記為乙所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之財產制為聯合財產制
(B)甲對丙之債務應由甲清償
(C)乙向銀行貸款之債務,由甲與乙共同清償
(D)甲對乙之汽車有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權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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