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就讀大學一年級的 18 歲之甲修習民法,發現自己對法律毫無興趣,遂在期末考完後,在未徵得其父母之同意下,逕將其所有之民法書籍(價值 2 萬元)丟到教室外的資源回收箱,問此行為之性質及效力為何?
(A)甲將書籍贈與法律學院,是債權行為、單獨行為,效果無效
(B)甲將書籍贈與法律學院,是債權行為、契約行為,效力未定
(C)甲之拋棄書籍所有權之行為,是單獨行為、物權行為,效果無效
(D)甲之拋棄書籍所有權之行為,是契約行為、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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