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下列何者並非刑法第 38 條之 1 所稱之犯罪所得?
(A)餐點外送員甲為了賺取外送報酬,酒後仍然駕車送餐,當天所賺取之 3,000 元
(B)公務員乙將底價洩露給廠商,因此賺得之 20 萬元
(C)詐欺犯丙詐騙被害人,使被害人透過網路銀行匯給丙之 3 萬元
(D)殺人犯丁接受委託殺害被害人,因此賺得之報酬 1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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