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對於保障偏遠地區學校師資穩定有多項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有誤?
(A)專任教師應實際服務滿6年以上,始能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
(B)偏遠地區若甄選專任教師確有困難,得甄選具教師資格者為「專聘教師」,聘期最長2年。
(C)專聘教師連續任滿6年者,得無條件直接再聘6年。
(D)未具教師資格的代理教師三年内在偏鄉服務滿四學期,可參加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教師資格。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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