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規定,期貨交易所從事那些業務之人員,不得互相兼任? 甲.期貨集中市場之交易;乙.期貨集中市場之監視;丙.期貨集中市場之保證及權利金作業
(A)僅甲、乙
(B)僅甲、丙
(C)僅乙、丙
(D)甲、乙、丙皆不得互相兼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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