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者不屬於法定之準備程序得處理之事項?
(A)案件及證據之重要爭點整理
(B)有關證據能力之意見
(C)可為證據文書之朗讀,進行本案之調查
(D)證據調查之範圍、次序及方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2594
統計:A(32),B(270),C(1286),D(1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告訴、第 273 條第一次審判期日準備程序審判期日準備程序準備程序、傳喚被告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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