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期貨顧問事業對委任人以外之不特定人以發行出版品、舉辦講習等方式或透過電視、電話、電報、傳真、網際網路、其他電傳系統、傳播媒體等媒介,其從事接受委任,對期貨交易、期貨信託基金、期貨相關現貨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或核准項目之交易或投資有關事項提供研究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之顧問服務時,下列何者為法令所許可?
(A)涉及個別期貨交易契約未來交易價位之研判、建議或提供交易策略之建議
(B)於傳播媒體從事期貨交易分析之同時,有招攬客戶之廣告行為
(C)以公司名義,從事期貨交易分析或製發書面文件
(D)以非登記名稱或非真實姓名從事期貨交易分析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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