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663 號解釋,稅捐稽徵法有關送達規定之意旨,自解釋公布日起屆滿二年後,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時,僅向其中一人送達繳款書,其效力為何?
(A)對所有公同共有人均不生送達效力
(B)僅對受送達人生送達之效力
(C)對全體公同共有人均生送達之效力
(D)未受送達人若無異議亦生送達之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05447
統計:A(12),B(232),C(174),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稅捐稽徵法、稅法所稱「核課期間」之意義及如何計算?、稅法有關分期繳納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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