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甲已喪偶,有乙、丙二子。甲積欠丁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因乙創業,甲無償資助乙500萬元,一年後甲死亡,留有現金700萬元。依民法規定,乙、丙對甲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本題所得遺產為何?
(A)500萬元
(B)700萬元
(C)1000萬元
(D)120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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