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依私立學校法規定,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辦理不善、違反該法或有關教育法規,經學校主管機關糾正 或限期整頓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視其情節輕重對學校得為之處分中, 不包括下列何者?
(A)聲請法院解除學校法人董事長、部分或全體董事之職務
(B)停止所設私立學校部分或全部之獎勵
(C)停止所設私立學校部分或全部之補助
(D)停止所設私立學校部分或全部班級之招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8734
統計:A(205),B(19),C(26),D(6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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