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最高法院民事庭、刑事庭各庭審理案件,提案予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裁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最高法院刑事庭審理案件,經評議後認採為裁判基礎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重要性,得以裁定敘明理由,提案予刑事大法庭裁判
(B)最高法院民事庭審理案件,經評議後認採為裁判基礎之法律見解,與先前裁判之法律見解歧異者,得以裁定敘明理由,提案予民事大法庭裁判
(C)提案庭於大法庭言詞辯論終結前,因涉及之法律爭議已無提案之必要,得以裁定敘明理由,撤銷提案
(D)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之庭員,其中票選大法庭庭員任期均為3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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