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土地上工作物有瑕疵,而其瑕疵屬輕微非重要者。依民法之規定,下列何者為定作人不得主張之權利?
(A)修補請求權
(B)契約之解除權
(C)減少報酬請求權
(D)損害賠償請求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2355
統計:A(27),B(993),C(93),D(8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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