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甲慈善事業的慈善經營方式是:以一般價格購買商品後,將其便宜賣給貧困者。貧困者乙向甲便宜購買商品,如因而受有身體上的損害,請問乙主張甲就此應負商品責任,有無理由?
(A)有理由,因為甲應負不完全給付的商品責任
(B)有理由,因為甲反覆為此行為並以此為業
(C)無理由,因為甲的行為並非以營利為目的
(D)無理由,因為人身損害並非商品責任所規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3274
統計:A(125),B(354),C(34),D(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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