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不依規定或利用不正當手段報名參加應考者,其考試資格應予取銷,已考領駕駛執照者無效,由公路監理機關註銷並追繳之,且報考人及代考人均自查獲之日起          內不得再行報考。
(A)2 年
(B)3 年
(C)5 年
(D)10 年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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