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A)900 元
(B)1,800 元
(C)3,600 元
(D)5,400元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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