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者,為占有人。以下何者是民法上的占有人?
(A)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生前占有之汽車
(B)便利超商的受僱人對店內商品
(C)公司董事長對於辦公的書桌
(D)喜宴之賓客對於餐廳之餐具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46769
統計:A(567),B(102),C(193),D(4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遺產分割、申論題、占有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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