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甲簽發平行線支票一紙予乙,金額為新臺幣 3 千萬元,乙執之向其擔任負責人之 A 銀行提示付款,並逕行兌領現款。依票據法之規定,有損害賠償責任之設計,請問賠償金額最高為何?
(A)以發票人所受之實際損害為限
(B)新臺幣 3 百萬元
(C)新臺幣 3 千萬元
(D)以不超過支票金額之三倍為限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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