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下列有關股東會假決議之說明,何者錯誤?
(A)出席股東表決權數未達已發行股份總數 1/2,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1/3 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數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
(B)公司應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開股東會。前述「一個月內再行召開股東會」,係指於一個月內寄發召集股東會之通知
(C)假決議後再行召集之股東會,應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1/2 以上股東出席,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視同決議通過
(D)假決議僅適用於普通決議事項,不適用於特別決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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