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某次監考,有一個學生作弊被我發現了。 他請求不要報到訓導處去。他說他已經知道錯 了,下次一定不敢再犯;但如果報到訓導處記 了過,這個汙點永遠洗不清了。其他同學亦群 來說項。我聽了這番似是而非的辯解,想到這 正是一般學生以為當然的觀念,心中不由得要 湧起一分擔憂。 我告訴這個學生:大丈夫做事要敢作敢當 ,既然犯了錯,便應當勇敢地接受應得的責罰 ,然後再談改過,這是為人負責的表現。如果 你是個畏於負責的懦夫,我殊不願原諒你的過 失;而如果你是個有肩膊、有脊梁的好青年, 你便不當請求原該。再者,你以為你染下的汙點是可以抹掉的 嗎?我告訴你:任何事實既發生了,便是永遠 遮掩不掉的。如果你感到這事實的存在可耳心, 那麼你只有一個辦法去消除恥辱,那就是永不 再犯同樣的錯誤。當你自信你永不再犯這過失 時,當你的品格重新為人所信任時,你這個汙 點的存在便完全無關重要,你也將不再覺其可 耳心。所以論語中說君子之過如日月之I虫焉,其 過人皆見之,其更也人皆仰之。試問今天,誰 還記掛著孔子犯了哪一點小過失?你是認為内心的真正改過重要呢?還是訓 導處紀錄上的乾淨重要?如果你認為行為上的 改過是主體,則你既已改過,你便已清白,訓 導處的紀錄只是一張薄紙,何必放在心上?你 若是如此苦苦要求抹去紙上的形跡,便明白表 -示你想一手遮掩你的錯失而欺矇天下人的耳目 ,你這用心已經是虛偽,則我何能相信你說下 次不再犯過的話是出於真誠的反悔與決心?你且回去想想自己真正的用心罷!一切作弊的行為,都是出於詐偽與俊倖之 心,有了祚偽俊律之心,又何能復有如上一段 明晰的認識?吾人教訓已作弊的學生,固當以 此一番話,而未曾作弈的學生,亦當教他作如 此一番思辨。(曾昭旭) 36.本文的主旨在說明什麼?
(A)作弊是不得已的行為,應給予自新機會
(B)犯了過就當勇於接受懲罰,且不再犯
(C)為維護考試的公平,監考老師必須公正無私
(D)勸人不可作弊,作弊是自欺欺人的行為。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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