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某甲與乙小姐結婚,育有子丙與丁。丙與戊小姐結婚,但丙英年早逝,遺下子女A、B。丁與己先生結婚,膝下僅有女 C。後甲死亡,遺產共計 1200 萬元整,請問下列何者為真?
(A)乙小姐應可分配 1000 萬元之遺產
(B)丁小姐應可分得 300 萬元遺產
(C) A 分得 200 萬元之遺產
(D) C 分得 200 萬元之遺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2712
統計:A(12),B(96),C(495),D(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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