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之多少?
(A)百分之十 
(B)百分之二十 
(C)百分之二十五 
(D)無明文規定比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8025
統計:A(30),B(33),C(72),D(65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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