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明知德國乙公司生產之 A 胃藥,經丙公司於民國 96 年間取得行政院衛生署輸入許可,其中文名稱:「保胃康」,亦經丙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取得商標專用權。嗣後甲未經權利人之同意由新加坡進口 A 胃藥 5000 盒,販賣給臺北地區之藥房。試問:甲是否侵害丙公司之商標權?請詳加論述之。(3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6278
統計:A(10),B(340),C(49),D(15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 公務人員撫卹法、退休金種類及給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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