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自民國 108 年度起,下列哪些費用得自薪資收入中減除,以其餘額為薪資所得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A)職業上交通費
(B)職業專用服裝費
(C)進修訓練費
(D)職業上工具支出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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