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伯恩於19世紀提出了「人格結構分析理論」的理論,這是一種針對個人的系統成長與改變的心理治療方法。這種分析理論認為,個體的個性是由三種比例不同的心理狀態構成:「父母」、「成人」、「兒童」狀態。取這三個字的第一個英文字母,Parent(父母)、Adult(成人)、Child(兒童)。該理論把個人劃分為「父母」、「成人」、「兒童」三種狀態,這三種狀態在每個人身上都相互存在,也就是說這三種狀態是構成人類多重個性。「父母」狀態的特徵為呈現出權威感和優越感,通常表現為統治、訓斥、責罵等。當一個人的人格結構中P成分占大比例時,這種人的行為多是主觀獨斷,濫用權威。這種人說話總是出現:「你不能……」、「你必須……」。「成人」狀態的特徵為注重事實和客觀理智,通常表現為從過去所存儲的生活經驗中,估計各種可能性,然後作出決策。當一個人的人格結構中A成分占大比例時,這種人的行為多是冷靜慎思,尊重別人。這種人講起話來總是會出現:「我個人想法是……」。「兒童」狀態的特徵為像嬰幼兒童的衝動,通常表現為服從聽話和任人擺佈。當一個人的人格結構中C成分占大比例時,這種人的行為多是遇事畏縮,感情用事,喜怒無常。這種人講起話來總是會出現:「我猜想……」、「我不知道……」。(修改自旅遊服務心理 / 劉世權、李遠慧)
24.在「人格結構分析理論」中,並未提到何種狀態?
(A)兒童
(B)少年
(C)成人
(D)父母。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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